主题:现代生命伦理学的理论形态及中国生命伦理学的可能性
主讲人:程国斌 博士,东南大学 医学人文系 讲师
毕业于东南大学哲学与科学系
评论人:万 旭 博士,东南大学医学人文系 讲师
主持人:张轶瑶 博士生,东南大学 哲学与科学系 伦理学
时间:2013年3月20日(星期三),18:30--21:00
地点:东南大学 人文学院 高级学术活动中心(人文学院A栋五楼A505)
内容摘要:
虽然经历了40多年狂飙突进式的发展,生命伦理学的学科属性及其是否需要一个独立完整的理论体系仍然是充满了争议的话题。目前存在的理论思路大致可以分为三种类型:伦理学应用——寄生于传统道德哲学体系(卡拉罕的传统道德哲学反思、琼森与Helleger的“广泛性公共道德基础”和比切姆、丘卓斯的“四原则”);应用伦理学——构建一个程序性的理论平台(Veatch的“三重契约”论,恩格尔哈特的次级相对主义,以及大多数问题研究者所持有的方法论-系统方法论);实践伦理——强调生命伦理学作为社会文化行动的策略的实践内涵(早期的道德决疑论,Pellegrino的实践智慧说,弗莱彻的境遇伦理学)。我们认为,生命伦理学以其不同于传统伦理学理论运思和道德实践的独特形式,在特定实践领域揭示了伦理学与人的生命和生活世界之间的关系难题,它的产生是伦理精神发展与世界历史发展在特定历史条件下的特定表现形式。现代生命伦理学理论冲突背后所包含问题亦可以分为三类:技艺活动与善目的冲突;诸种善之间的冲突或善体系之不睦;“善”知识与“好”生活的分裂与纠缠。如果去做一个历史学的探究,或可在亚里士多德“技术、明智与智慧”的知识论三分中一窥端倪,然而,古典哲学的同一之道,在现代“技艺-制作、实践-政治、沉思-哲学”生活中毕竟不同以往,由此,也为一种所谓“中国生命伦理学”留下了生存的空间。
* 欢迎有意作为主讲人或评论人参与下学期研究作坊的师生们报名。
主办:东南大学 人文学院 归国留学人员联谊会
协办:东南大学 人文社会科学学部
东南大学 人文学院 哲科系,社会学系
联系人:张学义 博士生,何志宁 副教授 博士
邮 箱:zxynj0928@126.com(张学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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