督察献策:坚持问题导向,总结有益经验,推动深化拓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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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念南京地质学校建校七十周年征文:

           今年是“两山”理念提出15周年。如何打通“两山”转化路径,助力长江经济带“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实现高质量绿色发展?国家自然资源督察武汉局聚焦督察区域生态文明建设重大改革,赴湖北省及鄂州市开展了调研。

           2018年4月,习近平总书记在武汉市主持召开深入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座谈会,提出“探索政府主导、企业和社会各界参与、市场化运作、可持续的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路径”。近年来,湖北省鄂州市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在生态价值工程实践方面做了很多有益探索:不断增加生态产品供给,区域环境“绿了起来”;企业和社会各界参与日益活跃,生态资产“活了起来”;持续培育发展新动能,绿色经济“强了起来”。近期,国家自然资源督察武汉局赴湖北省和鄂州市开展了调研,了解了鄂州市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方面的主要做法、有关经验,湖北全省的推进情况,分析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相关建议。


8月20日~21日,武汉督察局主要负责人带队赴湖北省鄂州市开展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试点情况调研,并督导耕地保护督察发现问题的整改工作。


           鄂州路径:以“四化”促生态增值变现

           在鄂州市梁子湖区,农村生活污水全收集、全处理,退垸还湖、退渔还湖、退田还湖,新增湖面4.1万亩,累计造林近8万亩、通道绿化近700公里,2019年森林覆盖率比2013年提高10个百分点。

           鄂城区,“全域整治、全面修复”稳步推进,重拳整治境内长江岸线非法码头,美丽乡村建设如火如荼。

           华容区,统筹5.5亿元实施的水生态修复工程逐渐落地,河湖水质持续改善,2018年可计量的生态服务价值比2016年增加1.27亿元。

           通过不断增加生态产品供给,鄂州市各区域的环境“绿了起来”。“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在全市正在成为行动自觉。企业和社会各界参与日益活跃,生态资产“活了起来”。

           湖北百村集团流转撂荒耕地等农用地5000余亩,投资1亿元发展现代农业、民宿酒店、康养休闲、创客村落等产业,新增就业岗位20个,临时务工4000人次/年。华容区积极探索“生态农业+精品加工+文化旅游”发展模式,蒲团“荷花节”、段店“桃花节”等特色乡村旅游品牌持续打造,年接待游客超50万人次,旅游收入近1亿元。

           同时,鄂州市持续培育发展新动能,绿色经济“强了起来”。梁子湖区全面退出一般工业,累计拒绝不符合产业发展方向的项目50个,关停一般工业企业36家,同时引进高科技创新企业60家,申报知识产权413项。华容区严把市场准入关,坚决拒绝高污染、高能耗企业,培育生态农业基地122家,与湖北省联合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合作投资90亿元建设红莲湖大数据云计算产业园。

           通过调研发现,鄂州市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方面做了很多探索。

           建立生态价值计量体系,实现生态资产价值化。鄂州市从自然资源资产入手,在全域编制“市—区—乡—村”四级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摸清自然资源资产家底;同步推进自然资源资产确权,建立健全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依托华中科技大学研究团队,采用“当量因子法”对自然资源资产进行赋值,统一度量为无差别、可交换的生态服务价值,计算出2011年~2018年的生态服务总价值和单位面积价值。如鄂州市2018年生态服务总价值237.1亿元,为该市当年GDP的23.6%。

           整合政策工具,实现生态资产市场化。建立县区级横向生态补偿机制,以气候调节、气体调节、净化环境、水文调节等四种具有流动性功能的生态服务价值差额为基础,确定县区间生态补偿比例和金额,已完成2015年~2017年的区级横向生态补偿。发挥土地政策作用,运用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矿废弃地复垦等政策工具,盘活建设用地1937.98亩,通过公开交易指标筹集资金19.2亿元;利用土地交易政策,在交易价款中每亩植入生态补偿资金3万元,共筹集资金0.58亿元。开展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2015年~2019年,共86家企业完成排污权交易,金额245.46万元,同时不断扩大碳排放权交易试点范围。

           创新开展生态融资,实现生态资产金融化。出台《生态资产融资促进方案》,积极与国家开发银行等银行合作,探索将林权、水权、排污权等生态资源的收益权贴现成生态资产价值,引金融活水支持绿色生态项目建设。2018年2月,鄂州市水务集团以水库灌溉权为融资标的,获得国开行质押贷款2000万元,为国内首笔。截至2020年6月,通过农村“五权”(林权、水域滩涂养殖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农村房屋所有权、土地承包经营权)获得抵押贷款1.2亿元,其中林权抵押贷款占65.8%。

           发挥绿色考核导向作用,实现生态责任制度化。鄂州市出台《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办法》《绿色发展指标体系》等制度,将生态服务价值指标纳入各区年度考核体系,实行严格考核。开展市、区、乡三级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审计结果作为领导干部考核、任免、奖惩的重要依据。2016年以来,共完成31名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任中)审计,查处问题125个,问责干部78人。

           湖北试点:打造生态价值工程“升级版”

           湖北是长江径流里程超千公里的唯一省份,是长江流域重要水源涵养地、国家重要生态安全屏障、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水源区、三峡坝区所在地和国家两型社会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在长江经济带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中综合优势明显。此次调研,武汉督察局还了解了湖北省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的试点情况。

           2019年9月,湖北省自然资源厅印发通知,在全省11个县(市、区)开展生态产品价值实现和生态补偿试点。今年8月,湖北省政府印发《湖北省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明确提出,探索构建市场化、多元化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实现重点领域和重要生态区域的生态补偿机制与政策全覆盖,推进生态补偿、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路径等试点,全面提升自然资源治理效能。

           目前,11个试点县(市、区)已相继推进试点,部分地区取得初步成效。咸宁市咸安区依托高桥镇白水畈村作为湖北省唯一的田园综合体试点、白水畈萝卜荣获“国家地理标志农产品”和“全国一村一品”等独特优势,成立村投资公司,探索生态农业、生态旅游业、健康养生业等多条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路径一体化运营管理模式。黄石市阳新县南市村,以“乡村园博园”建设为契机,依托当地优异的自然资源禀赋和丰富的文化底蕴,推进乡村生态游、文化体验游等产业发展,将南市村发展成集乡村度假、生态观光、农业休闲、文化体验等功能于一体的乡村休闲旅游目的地。

           湖北省委、省政府对鄂州市生态价值工程探索实践高度重视。今年6月,“要在全省推广鄂州市生态价值工程改革探索经验”写入《中共湖北省委关于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推进省域治理现代化的决定》。

           7月,湖北省生态环境厅牵头制定《湖北省生态价值工程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计划分环梁子湖流域、省域两个层次梯次推广鄂州市生态价值工程试点经验。目前,湖北省自然资源厅正参与一起完善该方案。

           环梁子湖流域试点作为鄂州市生态价值工程的“升级版”,重点在于深化生态价值转化路径,以流域范围内武汉市江夏区,鄂州市鄂城区、华容区、梁子湖区,黄石市大冶市,咸宁市咸安区等6县(市、区)行政区域为基本核算单元,以武汉、鄂州、黄石、咸宁4市为责任主体,深化流域内跨市级行政区的生态价值工程试点。省域试点作为生态价值工程全面实施的“基础版”,充分借鉴环梁子湖流域深化试点的经验,以省内各县(市、区)行政区域为基本核算单元,以各市(州)为责任主体,全面推进全省生态价值工程实践探索。

8月20日~21日,武汉督察局调研组赴湖北省鄂州市了解该市在生态价值实现机制、生态补偿机制试点等方面的做法、实施效果、存在的困难等。


           督察献策:坚持问题导向,总结有益经验,推动深化拓展

           鄂州市生态价值工程探索取得了一些宝贵经验。

           坚持党委政府主导、久久为功是核心。鄂州市对“两山”理念的探索实践能走在全国前列,核心是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统筹谋划、系统设计、强力推进。鄂州市将《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置于经济社会发展的优先位置,按照“谁受益、谁补偿,谁保护、谁受偿”的原则,打造政策平台,以行政手段强力推进市域内区县间生态价值横向补偿机制。

           坚持问题导向、创新突破是主线。鄂州聚焦“生态资产到底值多少钱”“各行政区域之间横向生态补偿到底应该转移多少”等重点问题,通过价值核算、生态金融等创新手段,打通“数值”向“货币”转化的通道,显化生态价值。据有关负责人介绍,鄂州在实践中没有过分拘泥于当量因子法这一生态产品价值核算方法,而是先通过建立一套规则并切实推动实施,着力解决“有”和“用”的问题,下一步鄂州将在实践基础上不断完善,使其越来越“好用”。

           坚持全区域、全流程推进是关键。生态价值工程是一个系统工程。全国及湖北省的类似试点多限定在小范围内甚至个别乡镇、村组,试点内容多局限于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的某个环节。鄂州市坚持“系统化整体规划、工程化有序实施”,在探索范围上坚持市域范围内统筹推进,在操作流程上遵循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的内在逻辑,紧紧围绕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编制、生态价值计量、生态价值应用及实现等三个关键环节,最大程度保证了改革的深度和广度。

           坚持“双约束、双激励”是动力。横向生态补偿机制既激励梁子湖区等生态输出地区强化生态保护,生产出更多生态产品;又约束其退出一般工业,发展生态型产业。大额生态补偿资金的强制支付让鄂城区、华容区等生态输入地区感受到支付生态代价的巨大压力,既约束其发展粗放型的一般产业,又激励其加大生态环境保护力度,减少横向生态补偿。“双约束、双激励”相互促进,有效激发了区县政府的绿色发展动力。

           调研分析发现,生态价值工程作为创新性探索,依然存在一些问题。

           整体探索推进较慢,市场化金融化程度不高。湖北大部分试点地区积极性不高,试点范围偏小,采取方式单一,整体推进较慢。鄂州市试点总体上以政府行政手段为主导,社会资本和金融机构的参与程度不高;目前已实现的融资贷款虽然运用了一些生态产品的概念,核心仍然是传统的预期收益贴现,国开行等政策性银行参与的积极性不高。同时,在“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的背景下,地方财政承担生态补偿资金的压力较大,单纯以政府为主导的模式面临难以持续的风险。

           同时,自然资源部门主体作用及政策效用有待发挥,相关政策制度支撑不够。如生态产品的市场发现机制、交易机制缺失,产品设计、交易平台、交易环节等均不明确;生态金融缺乏制度支撑,绿色信贷业绩评价体系不健全。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编制仍处于探索之中。

           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是生态文明建设中的创新性战略举措,在世界范围内还没有现成的路径。当前,理论界对生态服务价值、自然资源资产、生态产品价值等概念内涵和外延的研究还不深入,如生态产品的概念没有统一,银行业金融机构认可度不高,导致生态产品价值难以评估和抵押融资。国内理论界对生态产品价值核算的理论和方法等未形成相对统一的共识。对此,武汉督察局调研组提出了一些相关建议,如建立部省协作机制,强化政策支撑,加快理论研究和突破等。


           来源:国家自然资源督察武汉局调研组 

           作者:张先余 黄厅 巩中来  

           本文原载:20201029 学习强国 原题:如何绿了环境活了资产?——来自湖北省生态价值工程改革的调研与思考


           第一作者系我校地质84104班校友